最近一段时间,上海楼市最敏感的话题就是“房价”,或者更准确地说是“降价”。似乎只要降到位的房子都能受到消费者的追捧,而消费者也似乎只对降价感兴趣,其它因素几乎不再考虑。但是商品房首先也是一种商品,它的质量才是决定一切因素的基础。购房者必须对这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,尤其是在楼市下跌的过程中,不要被开发商在房价上的噱头迷惑。
经常有读者来电话说他们买的房子出现了漏水,出现了不隔音,或者是装修很差等等问题。这些虽不是房子的主体结构有问题,但它们很严重的影响我们生活的舒适度。
根据地产律师说,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,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。这样的保修也有详细规定,比如保修期是多长时间,怎么保修。再比如漏水怎么保修,渗水怎么保修等等,是很详细的。按照这个保修的规定,按照合同的约定,保修至业主满意为止,这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。
所以我们在签购房合同时候,就要对这部分内容多加重视,可以说明如果实在保修不了的,购房者就有权退房。这里还有个问题,如果我们认为房子不合格,开发商认为合格,那么怎么办呢?一般我们在合同中还应该签定这样的条款:双方发生意见分歧时委托第三方鉴定,费用应该由开发商先行交付,如果有质量问题,开发商负责保修或者提高赔偿数额。
不过即使我们当初没有签定类似的条款,我们也能得到有关法律的支持。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,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在保修期内,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修复责任;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,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。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。
综上所述,我们购房者在一个诚实信用的开发商那里买房子是最最根本的问题。
此外,为了省却日后不必要的麻烦,我们在办理入住时,应先仔细验收。首先,应要求开发商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,该书规定了保修的范围和时间,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它是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。其次,购房者要先仔细验收房屋,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去办理入住手续。再次,如果真地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,应立即找开发商,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,并在对方解决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。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,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,并索要书面凭证。
如果我们在入住以后才发现质量问题,那么我们要注意分清责任并保留证据。
购房人在装修完实际入住后,如果出现质量问题,要注意两点:第一,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部分的问题。如果是装修的问题,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。提醒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、材料清单、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,否则其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。第二,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,按照规定,在保修期内,购房人最好是书面提出,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,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。
最后,作为购房者还应对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并依照它们来维护自身权益。《办法》中明确规定:销售商品住宅时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《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》,向买受人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,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、保修期限、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。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,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,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(文/汪涛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