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30日,某设计研究院让汉口路上的一家快递公司,把设计图纸按标准件送往北京,预计10月2日能够到达。快递公司却在研究院不知情的情况下,按急件的速度在10月1日送达了北京。仅仅相差1天,快递价格却由原先的3124元激增至22720元。
研究院的胡先生告诉记者,院里一直都是委托这家快递公司运送图纸的。这次快递的图纸重达568公斤,如果按照平时的标准费用5.5元/每公斤,那应该是3124元,但快递公司列出的清单上的运费却为22720元,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。平均算下来,每公斤的运费居然高达40元。
据胡先生说,快递公司给出的答复是:快递公司与北京方面即图纸接收方,取得过联系,是北京方让他们于10月1日送达,所以公司按急件的方式,在10月1日成功送达。按照急件的资费标准,每公斤为30元;另外,10月1日是国庆节,员工们还需要加班,所以收取了10元/每公斤的加班费。
“我们是发送方,服务类型应该由我们选择。快递公司怎么能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,擅自更改服务类型?再者,如果国庆加班要涨价的话,也应该事先通知消费者,而且这些加班费,也不应该算在消费者身上吧。”胡先生不解地说。
记者随胡先生来到快递公司时,公司已经把收费清单收回,表示要重新结算。当记者问起相关事宜时,快递公司祝经理缄口不谈。
快递公司告诉胡先生,这次快递费用最低只能减免到17040元,即减免员工的加班费,按照急件30元每公斤计算。对此,胡先生表示,运费还是偏高,超过了院里的预算,院里会继续与快递公司协商。
记者采访了上海市物价局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快递公司如果需要加收加班费用,需事先告知委托人,如果委托人事先不知情,可以拒付。另外,快递公司如果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更改服务类型,委托人也可以拒付快递费用。
